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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支持
新府辦發〔2018〕38號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新建區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
《新建區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工作實施方案》已經2018年區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8年5月23日
新建區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工作實施方案
南昌市作為全國46個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城市之一,到2020年底城區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達到35%以上。為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推進我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具體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7〕48號)和《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南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廳發〔2017〕175號)要求,為推進我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建設生態、循環、可持續的城區生活垃圾(以下簡稱垃圾)處理系統為宗旨,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大力推進垃圾分類制度,提高資源回收利用率,構建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市場化運行的機制,倡導清潔、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實現市民文明素質大發展、大飛躍,促進城市精神文明和生態環境建設。
二、工作原則
生活垃圾分類實行“政府推動、鄉(鎮)主體;循序漸進、由易至難;突出重點、抓住關鍵;條塊結合、協同推進;宣傳引導、公眾參與;完善機制、注重長效”的48字原則。
政府推動、鄉(鎮)主體。落實各相關鄉(鎮)政府主體責任,強化公共機構和企業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生活垃圾分類涉及千家萬戶,直接關系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對城區居民個人應以鼓勵為主,引導居民積極參與并逐步形成主動分類的生活習慣。
循序漸進、由易至難。分類類別由簡到細,現階段將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大類,遠期根據實施效果,按住建部《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進一步細化垃圾分類類別,選擇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餐飲單位等主體對象和部分居民小區開展進行垃圾分類示范工作,取得經驗后在全區范圍內逐步推廣。
突出重點、抓住關鍵。重點是前端建立可回收垃圾網絡體系,中端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體系,末端以焚燒發電及廢渣綜合利用為發展方向,關鍵是完善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設施建設。
條塊結合、協同推進。堅持統一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強化鄉(鎮)屬地管理、綜合協調和分工協作運行機制,共同推進垃圾分類工作。
宣傳引導、公眾參與。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市民對垃圾分類的認知度和參與率。
完善機制、注重長效。充分運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資金保障等手段,建立和完善促進垃圾分類的長效管理機制。
三、工作目標
1.實施范圍
長堎鎮所有行政區域,厚田鄉三洲村、東屋村,區直各單位,駐區有關部門(企業)。
2.總體目標
大力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引導市民養成愛護環境、勤儉節約、物盡其用、減少廢棄的文明生活習慣,促進源頭減量和資源回收。全力推進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設施建設,不斷完善運營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垃圾減量分類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度體系。
3.階段目標
2018年5月底制定出臺《新建區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工作實施方案》,開始對全區強制分類主體對象實施強制分類,逐步完善垃圾分類收集箱、垃圾分類運輸、分類存貯等配套設施;長堎鎮選定7個居民小區作為試點。
2018年對選取的7個居民小區開展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年底強制分類主體對象強制分類覆蓋率達95%。
2019年開始在全區城區范圍內逐步推廣垃圾分類工作。
2020年底實現全區城區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含再生資源回收、大件家具、園林垃圾、分類收集并實施資源化利用的廚余等易腐垃圾)。
四、分類方法
根據國家和省、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要求,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倡導居民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具體分類方法如下:
(一)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強制分類
1.強制分類主體對象
(1)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廣電旅游新聞出版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
(2)相關企業。包括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
2.強制分類類別
強制分類類別:實行四分法,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餐廚垃圾)和其它垃圾,具體為:
(1)有害垃圾。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2)可回收物。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3)易腐垃圾。主要品種包括: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飲垃圾和居民產生的廚余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4)其它垃圾。除上述之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3.強制分類收運處理措施
(1)有害垃圾
投放暫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對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9號)的品種,按要求設置臨時貯存場所。
收運處置:有害垃圾根據有害垃圾的品種和產生數量,合理確定或約定收運頻率。危險廢物運輸、處置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鼓勵骨干環保企業全過程統籌實施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
(2)可回收物
投放暫存:根據可回收物的產生數量,設置容器或臨時存儲空間,實現單獨分類、定點投放,必要時可設專人分揀打包。
收運處置:可回收物產生主體可自行運送,也可聯系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上門收集,進行資源化處理。
(3)易腐垃圾
投放暫存:設置專門容器單獨投放,除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可設置敞開式容器外,其它場所原則上采用密閉容器存放。餐廚垃圾可由專人清理,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并做到“日產日清”,按規定建立臺賬制度(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記錄易腐垃圾的種類、數量、去向等。
收運處置:易腐垃圾應采用密閉專用車輛運送至專業單位處理,運輸過程中應加強對泄露、遺撒和臭氣的控制。區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餐廚垃圾運輸、處理的監控。
(4)其它垃圾
由強制分類主體對象自行運往就近的垃圾中轉站,區環衛部門負責轉運、處理。
(二)居民倡導分類
1.居民分類類別
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實行三分法,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
2.居民分類收運處理措施
(1)單獨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區通過設立宣傳欄、垃圾分類督導員等方式,引導居民單獨投放有害垃圾。針對家庭源有害垃圾數量少、投放頻次低等特點,可在社區設立固定回收點或設置專門容器分類收集、獨立儲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時投放,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等負責管理,并委托專業單位定時集中收運。
(2)逐步引導居民進行其它分類。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簡便易行的分類方法。首先引導居民將可回收物分類收集、投放,待條件成熟后,逐步引導居民將其它垃圾深入分類。
五、主要任務
(一)推進垃圾源頭減量
積極推進清潔生產技術和綠色認證制度,鼓勵使用清潔能源和原料,采用先進工藝設備,減少或避免垃圾排放。建立廢包裝材料、廢舊電器、廢電池等領域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制造商回收處理報廢產品。鼓勵凈菜上市和清潔農副產品進城,嚴格執行限塑令,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
(二)完善垃圾分類收集系統
設置使用專門的容器收集有害垃圾,定期交給有資質的處理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
進一步完善全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主體范圍單位、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其它單位及公共區域應按標準配置可回收物貯存設施。
易腐垃圾投放于專用收集容器,確保其密閉收運,避免垃圾滲瀝液沿途滴漏,其中餐飲企業產生的餐飲垃圾由獲得特許經營許可的企業單獨收運和處置。
其它垃圾按照目前垃圾收集、運輸方式送至現有垃圾終端處置設施處理。
(三)完善垃圾分類轉運系統
結合上述垃圾分類收集系統,用三年時間(2017~2019年) 對我區現有小型混合垃圾轉運系統進行升級改造,以對接垃圾分類收集系統。
一是我區配套建設2~3座中型垃圾中轉站,日轉運能力150~200噸,內部設置2個易腐垃圾料口、一個其它垃圾料口。
二是對我區現有小型混合垃圾轉運站進行升級改造,設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貯存池。
(四)建立垃圾分類督導制度
主體范圍對象、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其它單位及公共場所等單位要指定專人,經統一培訓后,持證上崗,負責本單位 (小區)垃圾分類的宣傳、指導、監督、服務和統計等工作。
(五)加大宣傳引導力度
加強輿論宣傳工作,協調新聞媒體積極開展各類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編寫新建區垃圾分類指導手冊,編制幼兒園和中小學垃圾分類教材,制作公益廣告和指導短片,建設城市垃圾治理宣教基地等方式,普及垃圾分類、資源綜合利用知識,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發動熱衷于公益性事業的志愿者、社會環保團體和義工聯進入學校、社區、家庭開展垃圾分類知識宣傳,通過“小手拉大手”,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一所學校帶動一個片區,提高市民垃圾分類知曉率、參與率、準確率。
(六)倡導綠色低碳生活
從身邊小事做起,開展綠色低碳學習、辦公、就餐、購物、旅行等行動,引導市民逐步養成愛護環境、勤儉節約、物盡其用、減少廢棄的文明生活習慣。
(七)開展創建活動
我區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帶頭從本單位做起,率先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并積極帶動全社會參與,爭創各類綠色單位、垃圾強制分類達標單位,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完善考核機制
各相關鄉(鎮)政府、區直各單位,結合各自工作職責,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年度考核,持續推進我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對強制分類主體對象,將垃圾分類納入文明單位考核內容。
六、工作步驟
(一)配套政策制定等籌備階段(2017年底~2018年5月)
1.出臺《新建區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工作實施方案》。
2.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1)由區城管委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和分類指導手冊;
(2)由區城管委和區財政局制定垃圾分類收運處理政府補貼機制和垃圾減量激勵機制;
(3)由區綜管辦制定生活垃圾分類考核辦法;
(4)由區發改委建立廢舊包裝材料、廢舊電器等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使用清潔能源和原料;
(5)由區商務局完善再生資源循環利用產品采購目錄;
(6)由區教科體局編制中小學和幼兒園垃圾分類輔助教材;
(7)由區委宣傳部制定開展垃圾分類宣傳的工作方案。
(二)強制分類和試點階段(2018年5月~2018年底)
1.2018年5月底開始對全區強制分類主體對象實施強制分類,至 2018年底強制分類主體對象強制分類覆蓋率達95%。
2.長堎鎮先行開展垃圾分類試點工作。2017~2018年, 長堎鎮在實施范圍內選定7個居民小區開展進行垃圾分類試點工作。配套完善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和收運設備,組建垃圾分類督導員和志愿者隊伍,對市民投放垃圾進行分類引導和檢查。
(三)全面推廣階段(2018年7月~2020年底)
1.提升、改造垃圾分類收運、處置設施建設。
2.垃圾分類工作在全區城區推廣實施。在總結各相關鄉(鎮)和區直單位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法規,于2019~2020年在全區城區范圍內逐步推廣垃圾分類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區長任組長,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區政協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區綜管辦、區城管委、區環保局、區商務局、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區直機關工委、區委農工部、團區委、區婦聯、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工信委、區財政局、區水務局、區農業局、區衛計委、區教科體局、區法制辦、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區文廣旅新局、區國土分局、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和各相關鄉(鎮)政府等單位主要領導擔任。建立區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五個組(宣傳組、技術組、設施組、督查組、綜合協調組)。辦公室設在區綜管辦,辦公室主任由區綜管辦常務副主任擔任,副主任由區城管委、區環保局、區商務局、區文明辦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負責垃圾分類的綜合協調、推進和考核工作。
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成員由區城管委、區文明辦、區教科體局、區婦聯、團區委、區文廣旅新局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負責垃圾分類的宣傳教育工作。
技術組由區城管委牽頭,成員由區環保局、區商務局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負責垃圾分類的技術指導工作。
設施組由區城管委牽頭,成員由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國土分局、區環保局、區財政局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負責垃圾分類項目設施建設工作。
督查組由區綜管辦牽頭,成員由區政府督查室、區城管委、區環保局、區商務局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負責對垃圾分類推進工作進行督查和考評。
綜合協調組由區直機關工委牽頭,成員由區城管委、區環保局、區商務局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負責協調省、市、區直單位垃圾分類工作。
各相關鄉(鎮)政府、區直單位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方案制定本鄉(鎮)、單位垃圾分類實施方案,推進轄區垃圾分類工作。各相關鄉(鎮)政府、區直單位要建立聯絡員和信息報送工作制度,定期向區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工作進展。
(二)明確工作責任
各相關鄉(鎮)政府、區直單位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總責,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實行層層目標責任制管理。
區綜管辦負責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協調、監督檢查和通報。
區城管委負責指導各相關鄉(鎮)、區直各單位做好分類投放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制訂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及其相關技術規范;負責建立并完善垃圾分類轉運設施和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設施建設管理工作。
區環保局負責建立有害垃圾收運體系;負責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環評審查、審批;督促生活垃圾處理單位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做到達標排放; 加強環境監管,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區商務局負責指導農貿市場有機垃圾分類的推進工作;指導流通環節中包裝材料循環使用,探索建立包裝物強制回收制度,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指導餐飲服務企業開展綠色餐飲工作,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
區文明辦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文明單位考核內容。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區屬媒體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
區文廣旅新局負責組織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各類媒體開展垃圾分類的公益宣傳工作;負責指導推進A級旅游景區、星級飯店嚴格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把生活垃圾分類納入A級旅游景區、星級飯店創建考核內容。
區委農工部負責逐步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因地制宜探索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模式。
團區委負責指導做好志愿者活動組織工作。
區婦聯負責指導發動婦女積極參與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區發改委負責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用地規劃審批工作。
區工信委負責指導工業企業開展清潔生產以及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
區財政局積極爭取上級財政資金支持,負責籌集本級生活垃分類工作相關經費,督促各相關鄉(鎮)財政所將垃圾分類工作經費列入本鄉(鎮)財政預算,并加強對垃圾分類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檢查。
區水務局負責指導做好水面垃圾清理和分類收集的管理工作。
區農業局負責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從源頭上減少垃圾產生。
區愛衛辦負責協調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把生活垃圾分類納入衛生城區創建工作。
區教科體局負責指導開展學校垃圾分類的推進工作,在校園內開展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主題教育宣傳活動,發揮“小手拉大手”作用,推動垃圾分類知識進課堂;負責指導開展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的技術攻關和研究,促進成果應用;并提供省科技廳編制的相關垃圾分類科普讀物。
區法制辦負責審核、指導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管理規范性文件。
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加強餐飲行業管理,督促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做好源頭申報工作。負責協助區有關部門申報和推進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相關的地方標準。
區國土分局負責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建設用地審核、審批,指導各相關鄉(鎮)做好用地計劃安排,保障項目建設用地供應。
區直機關工委負責協調駐區省、市級機關垃圾分類工作。
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公共機構開展垃圾分類工作。
(三)落實資金保障
1.區財政資金保障。負責保障區級垃圾分類宣傳、垃圾終端處置設施建設經費,落實垃圾分類補貼及考核獎勵等資金。
2.各相關鄉(鎮)財政資金保障。負責保障垃圾分類宣傳教育經費,負責組建垃圾分類宣傳員、督導員隊伍經費;負責保障居民垃圾分類袋、收集容器和道路分類果殼箱等購置經費;負責保障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車輛購置及垃圾分類轉運設施建設等經費;負責保障居民垃圾分類引導性獎勵經費等。
(四)強化考核監督
制定垃圾分類工作考評和獎懲方案,建立信息公開和輿論監督制度,定期公布工作進度。將垃圾分類工作列入區委、區政府科學發展目標考核內容,對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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