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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0-02-26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莆田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莆政辦〔2020〕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莆田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17日        


莆田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9部門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閩建管〔2019〕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改委省住建廳關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7〕148號)等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治理木蘭溪的重要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設美麗莆田行動綱要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管理機制,大力推進終端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著力形成依法治理、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不斷改善全市人居環境。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共同參與。加強政策引導,統一頂層設計、統一規范標準、統一管理要求,探索建立社會資本參與機制,倡導城市志愿服務,鼓勵與民間組織合作,充分發揮市場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理以及資源回收利用中的作用。

2.因地制宜,科學實施。統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理各環節在時間、空間、流程上的關系,做好頂層設計,結合各地實際,周密制定計劃,全面做好準備,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順利實施。

3.教育引導,示范引領。堅持教育引導、動員全民參與,堅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帶頭示范,以轄區帶動小區方式整體推進,逐步擴大垃圾強制分類范圍。

4.源頭減量,系統治理。注重生活垃圾源頭減量,通過宣傳教育,倡導文明習慣,盡可能在源頭減少垃圾產生。完善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共同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的大環境。


(三)目標任務

在全市城市建成區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1.2020年底,城廂區城市建成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湄洲島全島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體系;其他縣(區、管委會)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達標投放戶數占總戶數比例達50%以上,至少有1個鎮街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全市城市建成區所有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生活垃圾分類基本知識進課堂,各學校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普及率達到100%。

2.2021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區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同時,按照“大分流,小分類”的原則,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農村地區提倡生活垃圾“干濕”分離, 以打造美麗鄉村為目標,在2019年7個省級試點村農村生活垃圾干濕分類處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采取“以點帶面、循序漸進、全面覆蓋”的工作思路,扎實推進全市農村生活垃圾干濕分類處理與循環利用工作。


二、分類方法

(一)主體范圍。全市城市建成區2021年底前全面實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以轄區為單元,居住區域、單位區域、公共區域連線成片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建立政府、社區、企業和居民“四位一體”機制。

居住區域包括居住小區、公寓區、別墅區等生活住宅區域。生活垃圾一般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類;單位區域包括政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大廈等辦公場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類;無集中供餐的一般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3類;公共區域包括車站、公園、體育場館、商場等公共場所,一般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類。有條件區域,可在此基礎上進行精分、細分。

(二)分類類別。結合本地區實際,將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4個大類,并統一規定垃圾箱顏色進行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分類處置。

1.可回收物。適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等。

2.有害垃圾。《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家庭源危險廢物,包括燈管、家用化學品和電池等。

3.廚余垃圾。易腐爛的、含有機質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和其他廚余垃圾等。

4.其他垃圾。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廚余垃圾”也可稱為“濕垃圾”,“其他垃圾”也可稱為“干垃圾”。農村按能否腐爛為標準,將生活垃圾分成“干垃圾”和“濕垃圾”兩類。干垃圾中“可回收”部分(如紙類、塑料、金屬、織物等)由村民或保潔員統一收集后集中存放一段時間,待存放一定數量后再由回收公司或個人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中,灰渣、磚瓦、海蠣殼等惰性垃圾鋪路填坑或就近掩埋,無法就地減量處理的垃圾按原有垃圾處理體系和模式,進行焚燒發電、衛生填埋等無害化處理;“有毒有害”部分單獨收集在貯存場所,定期交由相關部門收集處理。濕垃圾(包括廚余垃圾、枝條、果皮等有機物)就地就近處理、漚肥返田、種菜種果種樹或運往廚余垃圾處置廠處理,有條件的購買有機垃圾處理設施設備進行處理。

未納入分類的生活垃圾按現行辦法處理。

(三)分類投放要求。生活垃圾產生者按照《莆田市生活垃圾分類操作指南》(附件1)將產生的生活垃圾投入對應的垃圾桶內,責任人負責將責任片區內需要轉運的生活垃圾轉移至收集點,無縫對接進入市、區環衛系統收運網絡。


三、工作任務

(一)加快終端處理設施體系建設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類”要求,建立完善分類處理終端設施。加快廚余垃圾處置場、危險廢棄物處理廠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體系的建設。

1.建設廚余垃圾處置場。2020年底前,由市統一籌建廚余垃圾處理設施,以便于統籌管理。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市場化運營,改造、升級垃圾處置場設施設備,建設廚余垃圾處理生產線,解決全市廚余垃圾處理問題。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城市管理局

2.建設固體廢物綜合處置場。2020年第一季度前,完成我市固體廢物綜合處置項目建設,確保分類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處置。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秀嶼區人民政府

3.建設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2020年底前,建成可回收收運體系。利用現有廢品收購站建立完善可回收物資網絡,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類中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管理。制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工作。各縣(區、管委會)至少建設1個具備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進行統一布置,規范管理,嚴格登記造冊等。鼓勵在公共機構、社區、企業等場所設置專門的分類回收設施。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商務局

4.建設大件垃圾處置場。2020年底前,建設1座大件垃圾收集破解處置場,負責處理居民家庭沙發、櫥柜、床鋪等大件垃圾及園林修剪的綠化垃圾和一般工業邊角料,解決大件垃圾、綠化垃圾、一般工業邊角料處理問題。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

5.建設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場。2020年底前,各縣(區、管委會)至少建設1個規范運行的建筑垃圾消納場和若干個建筑垃圾臨時消納場,鼓勵社會資本建設1個以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理場。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二)建立健全分類收運體系

根據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需求配齊收運車輛、規劃收運路線、模式,形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6大收運體系,配備6種不同類別的收運車輛,統一噴涂規范、清晰的標志和標識,明示所承運的生活垃圾種類,做到標識清晰、分類收運,避免混裝。

1.建成其他垃圾收運體系。依托現有生活垃圾收運體系,由專職保潔或管理人員將其他垃圾收集桶匯集至垃圾收集點,轄區環衛部門或垃圾收運企業安排垃圾收集車定時定點收集,運送至垃圾轉運站進行中轉,每天2-3次定時定點收運,做到日產日清。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城市管理局

2.建成可回收物收運體系。各縣(區、管委會)要配齊可回收物專用收運車輛,制定可回收物收運模式及收運頻率,可回收物產生主體可自行運送至再生資源回收點,也可聯系經商務部門備案核準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或環衛收運企業直接上門收集,分揀后依托各品種資源化處理中心進行資源化處理,確保滿足可回收物分類收運需求。探索完善綠色賬戶、積分兌換、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補貼等激勵機制,促進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商務局、城市管理局

3.建成廚余垃圾收運體系。各縣(區、管委會)要配齊廚余垃圾專用收運車輛,制定廚余垃圾收運模式,按照收運路線定時定點進行收運,物業小區或各單位安排人員負責將責任區內的廚余垃圾投放到專用運輸車輛上,每天2-3次定時定點收運,做到日產日清。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城市管理局

4.建成有害垃圾收運體系。各縣(區、管委會)要配齊有害垃圾專用收運車輛,制定有害垃圾收運模式。各單位將收集的有害垃圾暫時妥善儲存在各個鄉鎮(街道)設置的暫存點,由生態環境部門核準的危廢收運處置企業安排車輛,每月不定時收運1-2次。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對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收集運輸及處置服務企業的污染防治措施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

5.健全餐廚垃圾收運體系。各縣(區、管委會)要按照《莆田市餐廚垃圾管理的實施意見》(莆政辦〔2016〕154號)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餐廚垃圾二級收運機制,配齊餐廚垃圾專用收運車輛及人員,做到餐廚垃圾應收盡收,日產日清,并建立全鏈條的工作記錄,形成閉環監管。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文旅局

6.建成大件垃圾收運體系。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和一般工業邊角料由各縣(區、管委會)、鄉鎮及街道自行收集運輸至市大件垃圾收集破解處置場。各縣(區、管委會)科學制定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和一般工業邊角料收運模式,通過預約上門、定時定點收集等方式建立大件垃圾收運體系,同時積極探索大件垃圾有償收運等市場化運作模式。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城市管理局


(三)科學構建分類收集體系

1.科學設置分類收集設施。小區因需設置至少1個以上固定垃圾投放點,因地制宜配建垃圾分類屋(亭)。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單位要配足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桶,合理規范擺設;在責任區域內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布局圖,標明投放點的具體分布位置、投放種類;生活垃圾收集桶分類標識要規范、清晰,顏色正確;垃圾桶外觀干凈、密閉、無殘缺破損問題。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城市管理局 

2.構建垃圾分類收集責任體系。居住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屬地政府牽頭負責,鄉鎮及街道全面負責指導轄區物業、小區及各單位設置垃圾分類容器,協助其與分類收運單位建立工作對接。社區居(村)委會具體負責指導轄區內無物業小區、單位、社會團體等按照分類投放要求進行垃圾投放;小區物業公司負責安排人員督促小區居民及保潔人員按照分類投放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及收集工作。市場主體、學校、黨政機關及其他公共場所按照職責分工,由市直相關部門進行對接,指導、督促相關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工作。

各小區、單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由責任人監督管理責任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分類投放要求,將產生的垃圾投入對應的垃圾桶內,同時與收運部門對接,組織分類轉運。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教育局、商務局、機關事務管理處、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

3.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市、縣(區、管委會)、鄉鎮(街道)、社區、居民常態化監督機制。市、縣(區、管委會)、鄉鎮(街道)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分管領導、牽頭部門和專業管理單位要定期深入社區(物業小區)、單位等檢查、指導垃圾分類工作。建立社區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制度。社區、物業小區每300戶配1名督導員,督導員日常工作重點是對不按照分類要求投放垃圾的居民加以勸導和教育,對分類不準確的居民加以指導。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  

4.建立基礎臺賬強化信息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基礎臺賬,完整記錄各類垃圾產生量、分類投放正確率、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各環節的責任主體、作業形式、作業時間等信息。建立垃圾產生單位、個人信用檔案制度,加強對單位、居民參與垃圾分類相關信息的采集。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


四、教育引導

(一)強化宣傳,形成風尚          

1.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微信、微博等各級各類媒體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開展全方位宣傳教育,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積極宣傳正面典型,營造良好氛圍。積極組織開展青年志愿者活動,鼓勵引導青少年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樹立生態文明價值觀,帶頭踐行綠色生活方式,讓綠色、低碳、公益成為更多青少年的時尚追求。充分發揮工青婦、工商聯、新階層等群體的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宣傳、主題實踐活動,多形式、多渠道,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方法開展常態化宣傳,動員家庭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委宣傳部、文明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教育局、民政局 

2.緊抓全民教育。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推廣教育計劃,編寫生活垃圾分類教材,把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知識納入全市中小學及幼兒園德育課和社會實踐內容,幼兒園占比不低于5節課/學期、小學課程占比不低于3節課/學期,中學課程占比不低于1節課/學期,每所學校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專題活動不低于1次/學期。積極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實現“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區”的目標,促進一代人良好文明習慣、公共意識和公民意識的養成。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教育局

3.組織業務培訓。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培訓方案,充分調動莆田學院等高校志愿者,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教隊,依托市委黨校、行政學院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列入年度培訓計劃,針對機關、學校、社區有計劃地通過授課、視頻、實操等方式普及知識,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業務培訓。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莆田學院,市委黨校,團市委,市城市管理局 


(二)強化示范,帶頭引領

1.公共機構示范引領。貫徹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等5部門《關于推進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國管節能〔2017〕180號),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帶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做好示范單位建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家庭、示范小區、示范社區(村)、示范鄉鎮(街道)和示范縣(區、管委會)等創建活動,評為市、縣(區、管委會)、鄉鎮(街道)文明單位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應作為示范單位建設,率先實行生活垃圾分類。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

2.以社區為著力點。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就在社區,也是生活垃圾的主要產生地。小區物業要發揮主體作用,調動志愿者、社區兩委、業主委員會、黨員、督導員等基層組織團體的作用,深入開展入戶宣傳工作,確保宣傳、督導覆蓋到全部試點小區、單位,發動居民共建共治共享,自覺參與到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城市管理局

3.加強基地建設。統籌社會資源,建設市、縣(區)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基地,利用圖書館、科技館、青少年宮、社區(小區)環保驛站等場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處理等環境教育專題講座,營造公眾理解、支持和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的氛圍。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科協、文旅局,團市委


(三)強化執法,依法查處

加強日常管理,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根據《福建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嚴格查處單位和居民不規范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生活垃圾分類等行為。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城市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領導小組。成立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2),各縣(區、管委會)和市直各有關單位要相應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和推進工作機構,負責推進本轄區、本系統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

2.建立工作機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召開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各縣(區、管委會)要盡快出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市直相關部門出臺行業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并負責行業內生活垃圾分類的推進,每季度第一個月5日前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一季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

3.明確責任分工。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村(居)作為生活垃圾分類組織實施主體和責任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轉運的準備計劃、宣傳發動、人員培訓、設施建設和組織實施等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設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費用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市直相關部門帶頭開展本系統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制定本系統、本行業年度計劃與考評獎懲機制,主動督導指導行業內各部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將本部門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及項目經費列入年度預算(市直相關部門職責詳見附件3)。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


(二)落實經費保障

市政府2020年、2021年每年安排1500萬元的財政資金用于各縣(區、管委會)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車輛采購、終端處理設施建設、分類屋(亭)建設、分類桶采購等,市財政按照建設或采購總金額的30%予以獎勵,其中每年安排300萬元作為市分類辦宣傳及工作經費。本年度獎勵經費不足的列入下一年預算予以保障。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財政局、城市管理局

(三)建立長效機制

1.推進清潔生產。大力推進清潔生產,改進產品包裝和限制過度包裝,促進生產系統內部物料的循環利用,在生產環節中減少產生垃圾。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工信局

2.倡導綠色消費。組織倡導低碳生活、適度消費,推動綠色采購、綠色辦公,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教育局、機關事務管理處、商務局、文旅局

3.加強“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執行力度,加強對農副產品市場、零售業等重點場所和行業的監督檢查,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逐步控制、減少塑料袋的銷售、使用。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4.強化督促考核。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市級精神文明等考評內容。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量化分類成效,通報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存在問題。對拒不進行生活垃圾分類的物業小區、企業、居民等進行相應的處罰。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委文明辦、市效能辦

5.完善政策法規。根據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出臺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規定進行細化,為生活垃圾分類提供法律保障。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司法局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可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出臺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的實施方案。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城管執法局發改委關于莆田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莆政辦〔2018〕50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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